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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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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部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的法律、历史文化、经济贸易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科研强校”战略的实施,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培养科研能力,提供科研孵化项目平台,根据伊犁师范大学教育部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科研建设发展规划和《伊犁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申报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说明

(一)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开放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拟立项目共计10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优先资助应用性强、能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项目。

(二)研究期限:重点课题应在2-3年、一般项目应在1-2年内完成。

(三)选题范围:申请者原则上依据指南(见附件)拟定选题也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申报项目的须围绕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

(四)申请人要求:每位申请人限申报主持项目1项,作为项目参与者的同年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另外,校外人员申报主持的项目必须有伊犁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参与。重点项目负责人为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为硕士或中级以上职称。

3.课题研究成果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者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并在显著位置表明教育部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科研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单位和项目编号为第一标注或唯一标注)。

二、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

(一)重点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中文核心2篇;

2.专著2部;

3.中文核心1篇+专著1部;

4.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2篇;

5.中文核心1篇+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6.专著1部+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7.中文核心1篇+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2篇或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2篇;

(备注:以1-3结项的结项等级为优秀,以4-6结项的结项等级为良好,以7结项的结项等级为合格。)

(二)一般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中文核心1篇;

2.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3.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2篇;

4.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1篇+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1篇;

5.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2篇;

(备注:以1结项的结项等级为优秀,以2结项的结项等级为良好,以3-5结项的结项等级为合格。)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根据研究中心发布的2023年度项目指南拟题,认真填写“2023年开放项目申请书”,并向学科归属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签署明确意见含政审,统一报送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填写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的申请书,并按时向研究中心报送相关材料,经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

请认真撰写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内容细化到三级目录大纲,否则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A3中缝装订,双面印制)(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政审表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汇总表》一个学院一份,并同时报送所有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邮箱:446451882@qq.com。

)研究中心截止受理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蕊

联系电话:17881278248

邮箱:446451882@qq.com 邮编:835000

邮寄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

                                           


                 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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