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加强周边国家研究的工作要求,通过课题研究,深层次了解周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伊犁州、自治区、国家民委做出合理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提升我校整体科研咨询服务能力。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度开放课题。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说明
1.研究中心本年度计划立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10项。
2.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研究周期为1-2年;规定课题类别与研究周期、经费资助、产出成果匹配,资助经费在取得前期相关成果(立项)后拨付30%,通过中期检查之后再拨付30%,资助经费剩余部分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3.是否确定为重点课题,主要根据课题申报的实际情况、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实力、课题本身是否涉及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的研究等由课题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4.课题研究成果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者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为第二、三作者,并在显著位置表明“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字样和项目编号(单位和项目编号为第一标注或唯一标注)。
二、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中文核心2篇;
2.专著2部;
3.中文核心1篇+专著1部;
4.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2篇;
5.中文核心1篇+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6.专著1部+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7.中文核心1篇+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2篇或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2篇;
(备注:以1-3结项的结项等级为优秀,以4-6结项的结项等级为良好,以7结项的结项等级为合格。)
(二)一般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中文核心1篇;
2.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3.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2篇;
4.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1篇+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1篇;
5.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2篇;
(备注:以1结项的结项等级为优秀,以2结项的结项等级为良好,以3-5结项的结项等级为合格。)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申请书,并按时向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报送相关材料,经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
2.申请人要求:本课题向校内外申报者开放,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为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为硕士或中级以上职称。
3.请认真撰写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内容细化到三级目录大纲,否则不予受理。
4.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3打印,中缝装订;政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申请书、政审表、申报汇总表发送陈渊博邮箱。
5.请填写申报汇总表,单位汇总后一并上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陈渊博
联系电话:18160355759
邮箱:568353204@qq.com
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448号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邮编:835000
特此通知。
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伊犁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
2023年3月3日